在线办公

期刊检索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投稿须知 >> 投稿须知

 

1.本刊刊登与地方志编修有关的方志学术论文及方志评论等,已经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的文章不在刊登之列。

2.本刊刊登的所有文章,未经本刊编辑部有效授权,任何人不得转载、翻译。

3.本刊刊发的稿件均代表作者本人的个人观点,因稿件内容出现问题的,由作者自行负责。

4.投稿人应保证对稿件享有著作权,禁止任何形式的剽窃或抄袭。凡在稿件中出现抄袭或剽窃的,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,由投稿人自行承担;因此给本刊造成损害的,由投稿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
5.投寄本刊的文章,凡采用他人成果或观点,务必加注说明。

6.稿件须撰写中文提要(至少200字),以及3~5个中文关键词。

7.本刊刊登的所有文章,均同时加入“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”、“中国知网”、本刊网站、本刊微信公众号,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本编辑部一并一次性给付,不再另行发放。如有异议,于录用通知发出30日内向本刊特别声明。

8.本刊概不退稿,投稿后稿件会一直处于审稿中,通过终审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联系修改等事宜,3个月内未收到修改邮件或拟录用通知者,请自行处理。来稿一经刊用,即奉稿酬和当期刊物两册。

9.来稿中部分稿件的审核意见为“推荐改投省级方志期刊”者,由作者自行选择改投省级方志期刊。

10.本刊编辑有权对作者来稿作出必要修改。如作者不希望本刊编辑对来稿进行修改,请在投稿时正式说明。

11.添加附件的文档格式务必为word形式,其他形式的稿件,本编辑部概不接受。

12.来稿一律采用页下注释,不符合投稿规范的稿件,我刊一律视作不用稿件处理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《中国地方志》编辑部